(2002年9月19日)

 

关于在南开区区域内建设宽带网络

的暂行规定

 

  南开区是天津信息港社区信息化工程示范区。区委、区政府已将示范

的建设列入区“一个中心两个基地”建设的整体规划。目前,我区的宽

带网络建设和信息资源建设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得到信息产业部的充分

肯定,被列为全国城市信息化的试点城市。

  经天津市计委、市信息办联合批准(津计长期1998.354号)

南开区宽带网络经过近四年的建设,主干光缆已覆盖全区,初步建成了

具有南开特色的社区服务网站和几十个Web站点,不间断地提供政务、

民政、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信息,具备了现代因特网的功能,

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宽带、高速、低费用。成为天津信息港社区信息化工

程示范区的重要基础设施。

  为进一步搞好示范区建设,保证区域内网络建设的统一性、完整性和

质量,避免网络建设混乱无序,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关于开放用户驻

地网运营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规范区域内宽带网络建设做如

下规定

  一、统一规划网络。南开区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信息办)是区

府负责全区宽带多媒体网络及信息化建设的行政管理部门。区信息办应

会同建委、房管、公安、工商、街道等部门对区域内信息网络的规划、设

计、施工、运行等方面加强管理,防止重复建设,实现互联互通,加快示

范区建设。

  二、列入建设规划。城建系统和各房地产开发单位在区内新建办公楼

写字楼、住宅小区,要将网络建设列入规划设计,并努力实现土建工程

与网络建设同步,以满足示范区建设及居民群众上网需求。区建设管理委

员会要做好审批和推动工作。

  三、加强项目审核。凡在辖区内实施宽带网络建设的项目,须经区信

办对网络建设是否符合我市信息网络及示范区建设规划要求,以及施工

单位资质建设进行审核。

  四、统一网络平台。为了保证网络的通畅和安全,尽快扩大南开宽带

络的覆盖面,加快示范区建设,为企事业及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价廉优

质的服务,加快我去电子政务进程,区属各单位建立的局域网和各小区已

建成的局域网须与区宽带多媒体网络连通。

  五、加强执法检查。区信息化办公室会同公安、工商、文化等有关部

加强对网络建设及网络经营活动的检查,维护网络安全,净化网络环境


  六、保证网络完整。南开宽带多媒体综合信息网是天津信息港工程社

信息化示范区的成果。为发挥优势,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防止国有资产

流失,维护示范区宽带网的统一性、完整性、维护社区居民的切身利益,

区属各单位未到区信息化办公室备案,不得与任何企事业单位合作建设宽

带网项目